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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周左右离婚,现已八岁父亲从未给过抚养费,这种情况该如何追究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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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15: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孩子一周左右离婚,现已八岁,多年与母亲生活,孩子从未见过父亲,父亲在离婚协议上写主动放弃探视权和抚养权,这么多年真的没有给过一次抚养费,也从没探视过一次,这种情况要如何追究孩子父亲应当尽的责任和义务?需要起诉吗?请求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发表于 2022-3-30 17:21:1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子女由你一方直接抚养的,作为父亲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若还要进一步咨询和委托等,可以关注和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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