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东公安南山东路派出所接到报案称 一女子轻生欲跳河
情况危机 请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南山东路派出所所长马元芾带领民辅警火速赶到事发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青年女子坐在桥的护栏上,面向大渡河水摇晃着双腿,身体前倾摇摇欲坠,情况十分危急,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从护栏坠下。人命关天,民警们迅速疏散现场围观群众,并立即与该女子进行交涉。 因为女子情绪异常激动,不允许民警靠近,民警只能兵分两路,一队拿着喇叭站在对岸喊话劝解女子珍惜生命,另一队尝试站在桥下与女子沟通了解情况并分散她的注意力,劝她不要冲动,但该女子始终无动于衷拒不听劝。 民警稳定女子情绪的同时,立即将现场情况汇报局110指挥中心,请求西宁市应急管理中心、武警支援。此时,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恩帮携分局巡警大队及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民警也到达现场,亲自指挥救援行动。 经过询问,民警大概了解到女子情绪奔溃欲轻生的原因是与其男友发生矛盾,一时冲动想跳河轻生。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女子与救援人员已僵持近2个小时,现场指挥员魏恩帮副局长当机立断,决定更改救援方案。按照女子要求找来其男友一同站在防护栏上安慰劝说,见到男友,女子情绪有所缓解,其男友趁其不备找准时机,双手果断抱住女孩从栏杆上救下,民警赶忙将二人带至安全地带,随即将该女子带回南山东路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耐心倾听女子哭诉,从工作、家庭以及遇到的感情问题等方面循循善诱,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在心理疏导的同时也对她不当行为进行教育。女子心中的郁结在民警劝说下渐渐消散,逐渐打消轻生念头,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并向民警保证以后不会在做出此类冲动的行为,也会与男朋友好好沟通。 每个人在生活中
难免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 但是一定要正确对待 切不可因一时的不如意 而采取轻生等极端做法 生命诚可贵 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