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近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若干措施。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全面提升体育教学质量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刚性标准。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高等教育阶段本专科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三年级以上学生(含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学校体育课程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注重学生运动能力的提升、健康行为的养成、体育品德的培养等核心素养教育。 还提出挖掘整理青海传统特色体育项目资源,有机融入学校体育课程和体育活动。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创新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方式,优化教学组织模式,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兴趣培养、主动参与、自主锻炼。通过开展军事训练营等活动,增强学生体质,磨砺学生意志品质。大力推进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进课程,因地制宜开展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 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通过课堂教学、体育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学校体育社团等形式至少推广普及1至2个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建成100所青海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改善学校体育教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有序开放。 美育课有几节、怎么上?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要严格按照国家美育课程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美育课时。小学开齐每周各2节音乐课和美术课;初中开齐每周各1节音乐课和美术课;普通高中音乐美术课开设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各3个模块,获得各3个学分;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完成艺术课程基础模块和拓展模块72学时、4个学分的艺术课程;高等院校把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鼓励高校将美育课程纳入研究生公共课程体系。 各学段美育课怎样开展也有了明确规定。学前教育以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为主。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在开齐开足以音乐、美术课为主的美育课程外,还应创造条件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富有青海特色的美育课程。中职学校要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开好体现职业教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拓展类课程。高校应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因地制宜创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美育教学质量。 “十四五”期间,评定200所省级校园美育示范学校,评定200所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遴选建设一批省级高水平大学生艺术社团和中小学生艺术社团。积极发展学校合唱、戏曲、舞蹈、戏剧等各类学生艺术社团,定期组织纳新,配备指导教师和场地,落实活动经费,保障艺术团排练、演出、学习等活动的开展。 体育美育评价如何改革?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若干措施中,提出如何积极完善评价机制。 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将学生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价依据。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建立完善日常参与、运动能力、健康知识及技能、体质健康融为一体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学生评价体系,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积极探索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强化教育督导评价。各地要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体育质量监测,提高监测科学性,使用好监测结果。加强高校体育工作,开展高校体育评估。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连续下降的地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深化美育评价改革。依据《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指导纲要》,完善美育教学评价体系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体系,完善艺术素养档案。把中小学生学习美育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作为艺术素质测评内容。鼓励各地区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学校美育评价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将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情况、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发展情况,作为相关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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