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7号上午10点左右,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的民警接到了辖区宋家庄村村民何某的报警,何某称他的妻子姚某某和女儿何某某有可能因为煤烟中毒死亡了,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
蒲伟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大队长:到达现场以后发现这个门院门是门好无损的,但是这个房屋的2楼的窗户是打开的,然后进入到这个屋内的现场后发现屋内有很多的这个血迹,民警在仔细观察以后发现这两个就是卧倒卧在地的这两个受害人,他俩的身上都有明显的伤,所以他马上意识到这应该是起刑事案件。 通过对尸体的勘验,民警发现二人于当天凌晨五六点钟遇害,并在现场发现了嫌疑人留下的线索。 蒲伟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大队长:通过对现场勘验以后发现现场就是这个孙家庄村民,姚某某和何某某来已经是当时已经身亡了,而且根据这个尸检 点完发现他俩受害的时间应该是元月17号的凌晨5:00~6:00左右,这个房屋的大门完好无损,但是2楼有这个攀爬进来的这个痕迹,还有这个作案的嫌疑人就是留下了这个脚印,同时发现这个死者杨某某的身体上留有一个字条,上面写的一段话就是杀人者谢某某不要难为我的孩子。 通过调查民警确定了谢某某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同时民警了解到,谢某某是报案人何某的前女婿。那谢某某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前妻及前丈母娘?为了尽快了解真相民警立即开展了对谢某某的抓捕工作,通过搜查,民警于当天中午在西宁市湟中区发现了被谢某某遗弃的车辆。 但是民警在现场并没有发现谢某某的踪迹,于是警方多路出击寻找谢某某的相关线索。案件发生后大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谢某某的追查,2021年12月,民警在广东警方的帮助下发现了谢某某的踪迹并将其抓获归案。谢某某到案后对自己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蒲伟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大队长:主要是因为他和这个死者何某某在离婚以后呢,他还是心有不甘,认为他俩结婚以后也生了这个孩子,孩子又小,而且在2020年4月份之后,这个死者何某某因为这个摔伤了腿部,到北京看病也花费了将近10万块钱,最后在8月份没有特别正当的理由的情况下和他离婚,他觉得就是心里头想不通,感觉自己就是人财两空。 二人离婚让谢某某一直心存怨气,案发前一天,在青藏高原分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上班的谢某某在市场内偶遇了死者何某某。1月17日凌晨,谢某某如约来到何某某家中,二人在交谈过程中发生争执,谢某某一时冲动杀害了何某某及其母亲。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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