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并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兴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期间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 2月18日16时58分许,缉查布控系统发出预警:一辆青E68122本田牌小型轿车驶过国道573线174公里卡口,系统显示为报废车辆及车辆逾期未检验,正由东向西行驶。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在成功拦截后,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时,驾驶人未能出示有效证件,经移动警务终端平台核查,该车辆检验有效期止为2015年7月,后一直未检验,且多起违法状态未处理,目前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状态,且驾驶人多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扣留了该机动车并给予驾驶人相应处罚。
报废车 “报废车”就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按照要求强制报废的车辆。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我们都按法、依规,交通安全才能得到保障。让我们都来遵守交通法规,让海南州交通安全有序! 来源:兴海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