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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赵某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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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0 14: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赵某某杀妻肢解埋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察机关指控,2021年1月,被告人赵某某与被害人李某登记结婚,同年6月,二人在家中吃饭时,因被害人发现被告人的房子系租赁并非自己所有,二人发生争执,过程中,被告人用双手掐住被害人脖子致其死亡,随后被告人用尖刀将被害人肢解后进行掩埋。

2021年6月5日晚,赵某某下班回家后和李某在家中吃饭喝酒,聊天时他告诉李某,自己最近花钱的地方多,希望她能给自己转一点钱。李某问道:“你一天在外面挣钱,钱去了哪里?”说完就拿起了赵某某的手机查看,李某在查看手机时发现赵某某给他人的转账记录,就询问转账是怎么回事。赵某某告诉李某,转账记录是租金,房子是自己在2019年的时候租的。但二人在结婚之前,赵某某告诉李某这套房子是自己购买的。为此,两人发生了争执。争执过程中,赵某某情绪激动,用双手掐住李某脖子致其死亡后,又用尖刀将李某肢解并掩埋。为掩盖罪行,赵某某用李某的手机给她的同事发微信说李某胃疼,需要请假一天。又将李某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和假发扔进河里。

西宁中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某杀人后,为掩盖罪行,对被害人尸体进行分尸掩埋,其犯罪情节特别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遂以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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