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22年1月5日,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1起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2022年1月5日,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接到支队预警信息:一辆青A号牌的机动车已达到报废年限,并在西宁市区有活动轨迹,请辖区大队核查处理。
接到预警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执勤民警于2022年1月5日上午10时05分,在昆仑东路将该机动车拦截查处。
经查询,该机动车于2021年10月已到达报废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报废车由于汽车的部件老化或是损坏,在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汽车部件的故障而导致汽车操作失灵,甚至发生交通隐患。
报废的车很可能用翻新部件,或是零件拼装,让买车的人难以辨别;在行车过程中,由于报废车安全性能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按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保持良好车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及时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