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杜绝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安全事故,城东公安分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城东公安分局2021年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近日,城东公安分局火车站派出所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人员1名,进一步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12月17日,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前期掌握线索,在西宁市某小区地下室内,查获大批烟花爆竹。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储存地点位于居民楼地下室,空间狭窄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伊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些烟花爆竹从哪里来的?” “你有没有取得相关资质?“ “如果发生火灾或者其他事故你知道后果吗?” …… 
经查,违法行为人伊某在未取得任何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存储烟花爆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城东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现场查处的各类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 城东公安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市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始终坚持强化宣传、严把源头、重拳出击的原则,建立长效的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节日期间辖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民警提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非法生产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经营活动危害性: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质量没有保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合法的销售场所,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销售烟花爆竹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若发现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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