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2月12日,德令哈市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车辆违章停放在小区消防通道上,在无法联系到车主的情况下,消防监督员决定开出“电子告知单”,这也是自2021年12月11日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启用吸盘式占用消防车道“电子告知单”以来首次使用。消防监督员将违停车辆的车牌、位置、违停时间等照片信息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依法将“电子消防罚单”贴在车辆驾驶位的车门上,并登录后台管理系统一键锁定,短信提醒违法行为人到辖区消防大队接受处理。“电子告知单”利用内部的天然橡胶真空吸盘,牢固地吸附在车门上,不会对车辆造成任何损坏,但吸力却达到300千克以上。此设备可实时监控违停车辆的运行轨迹,待机时间最长可达2年。违停车主用手机扫描设备上的二维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被处罚的原因,方便被执行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违停车主按照提示前往消防部门接受相应处罚后,方可取下“电子告知单”。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