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女同学,从高中开始到大学,一个男同学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她们结婚了,因为和女同学是一个地方的,关系也一直很好,2015年的时候,我通过女同学电话沟通商量好后,将一万块转给男同学。她们夫妻双方都承诺,如果赚了给我分钱,亏了一万块的本钱会给我,也就算借我的。后来夫妻双方都从来没有给我提供过任何账目亏损也好都没有提供过给我,婚姻续存期间女方还了一千块给我,男方陆陆续续还了四千,后来他们离婚了,女方告知我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我想到和女方是十几年交情也一直没问女方要债,都是问男方要债的,男方都是满口答应还,到约定还款那天又不接电话,后来将我电话和微信拉黑。我经济和身体也不好,想着把钱要回来去医院看看病,就向女方开口,叫女方还我五千块钱,女方以他们离婚多年,并且离婚协议规定所有债务为男方还为理由,说她没有责任还。如果我再发微信找她要钱就告我骚扰,如果我去她家找她,她就报警,我该向谁要回我的血汗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