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惨案的始作俑者就是年轻气盛的马小月。当年,24岁的马小月在祁连县一煤矿打工,平时他就喜欢纠集同乡斗勇耍横。2003年7月中旬的一天,下了班的马小月、冶军在祁连县一茶园内喝啤酒,两人天南地北聊得特别开心。不知不觉已过午夜,两人的喧哗声越来越大,引来了另一桌喝酒的周加、尕尕等人的不满。两桌人因此起了争执,从谩骂上升到相互厮打,茶园老板见状急忙将纠缠在一起的几人拉开。几人四散而去,看着走远的周加、尕尕一伙人,马小月、冶军心中气愤难平。
两人回到煤矿,向同乡说起之前发生的事情。“敢欺负我们,弄死他!”马小月一声号令,冶军、马成、马良军、马义、冶布、冶开、冶文抄起匕首、木棍、铁棍、钢丝绳、菜刀返回事发地寻找周加等人。
看到茶园人去楼空,8人就在街上四处寻找。看见录像厅还未关门,就闯进去寻找,8人怒气冲冲,吓得录像厅老板敢怒不敢言。马成、马良军8人进门就开始打砸,吓得观看录像的人四散奔逃。
闲来无事的斗拉,吃过晚饭后去录像厅看录像。突然,一群人冲进来无故施暴,斗拉见情况不妙,急忙往外走。出门时,与马小月发生碰撞,马小月拿起刀反手捅了斗拉的背部,斗拉未作停留,跑出录像厅。
跑出录像厅后,疼痛难忍的斗拉,坐在路边,谁知他这一坐就再也没能起来。凌晨2点多,斗拉被路人发现。
气势汹汹的8人在录像厅寻找周加等人无果,便继续在县城大街上寻找。突然冶军认出路边的周加,他们随即追打周加。在追打过程中,马小月用匕首在周加背部捅了一刀。疼痛难忍的周加跑进路边的一家餐厅,马小月等人追至餐厅内继续殴打周加。
餐厅老板看到周加全身是血,口吐血沫,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上前拉住打红了眼的8人,看见奄奄一息的周加,8人逃离现场。周加送医后,不治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