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车作为
一种方便快捷的运输工具
经常被一些小商小贩
用于运输少量的货物
但是也有一些商贩
出于种种原因却用它来载人
货斗里坐人的行为看似没什么危险,但是发生事故时往往会危及人身安全,所以这种行为一直以来都是被交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近日,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执勤时,就发现了一辆货斗里载人的三轮车。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适用于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汽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轮摩托车的车斗未采取任何搭载乘客的安全措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突发事件,车斗内的乘客仅靠双手根本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很有可能被抛出车外,极易酿成人员伤亡的悲剧。所以,三轮摩托车货斗载人可是一件“驶”不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