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 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五起 出租车涉嫌超员违法行为的举报 案例一 2021年7月26日上午06时14分,车号为青AT42**的出租车,在大通县石山乡行驶时,车内监控视频显示有超员载客情形。经大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联系驾驶人观看视频证据,该驾驶员对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青AT42**的出租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案例二 2021年7月23日上午08时53分,车号为青AT19**的出租车,在大通县石山乡行驶时,车内监控视频显示有超员载客情形。经大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联系驾驶人观看视频证据,该驾驶员对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青AT19**的出租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案例三 2021年8月2日上午10时06分,车号为青AT39**的出租车,在大通县景阳镇行驶时,车内监控视频显示有超员载客情形。经大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联系驾驶人观看视频证据,该驾驶员对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青AT39**的出租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案例四 2021年8月11日凌晨03时43分,车号为青AT17**的出租车,在城南新区丰青路行驶时,车内监控视频显示有超员载客情形。经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联系驾驶人观看视频证据,该驾驶员对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青AT17**的出租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案例五 2021年8月12日下午15时42分,车号为青AT09**的出租车,在城东区互助路行驶时,车内监控视频显示有超员载客情形。经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联系驾驶人观看视频证据,该驾驶员对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青AT09**的出租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1、超员导致车辆超出核载重量,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3、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4、超员的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更应该严格按照要求,文明守法,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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