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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青海人受益!月人均增加196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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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6 09: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海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6月2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1〕47号),统一提高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96元左右,全省将有48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范围和时间:

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2.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8%调整增加,低于14元的按14元增加。

3.倾斜调整。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继续按我省规定同比例、同时间调整解困补助。

据了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7月1日前将1—6月新增的基本养老金补发到位。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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