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并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形成抵制毒品的自觉,更好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据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62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批准逮捕人数的5.26%;提起公诉798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起诉人数的3.5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14人,提出量刑建议19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64人。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受理的毒品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但全省禁毒形势仍不容乐观。毒品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罪名中排列第6位。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加强对毒品案件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提升监督成效。积极开展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协同公安机关努力提升毒品案件办案质量。不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审前过滤,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防止“带病”起诉。全省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52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捕42人,不构成犯罪不捕5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5人。不起诉26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24人。同时,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对毒品案件裁判结果审查,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法律适用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的案件,依法采用抗诉的刚性监督手段,确保办理毒品案件三个效果的实现,巩固打击毒品犯罪成果。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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