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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心心买车 在4s店维修的时候 却被以次充好 你说气不气 据悉,近日,格尔木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张先生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的投诉,称他在该市某4S店花费7200元维修宝马车辆的前保险杠,结果该4S维修的前保险杠不是真货而是次品,遂向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这种事情不要慌 冷静思考
平复情绪 合理维权 这才是王道 接到投诉后,格尔木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消费者和4S店负责人,详细了解有关该车辆的维修情况。消费者张先生认为,“车主心目中的4S店,一定是质量好、信誉度高、专业水平强、员工素质高的一流专业维修服务机构。当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第一时间都会选择4S店。这次自己的车辆发生故障后,首选了格尔木市的某4S店进行修理,然而在车辆修理过程中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自己花高价格买到质次的配件,发现问题后找经营者协商解决,对方却置之不理。”张先生告诉消协工作人员,“我在修车时反复给4S店的工作人员强调,一定要使用原厂制造的前保险杠和风扇。当时该店的工作人员拍胸口保证配件绝对是原厂的正规产品。多次协商,最终达成消费者付7200元更换宝马车的前保险杠。”维修完提车后,张先生在使用中发现该车的前保险杠比原先的短一截,大灯下有一个大的缝隙。为此要求4S店把该车装的前保险杆拆除,并让4S店承担其后续的维修费用。但该4S店告诉其配件是原厂件,不答应合理的诉求,认为该车前保险杠就是从正规厂家进的、没问题。 消协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求4S店提供该维修配件的进货票据、合格证、质检报告时,经营者无法提供。在此情况下,消协组织发挥理事单位的优势,借助专业人士特长,对该车拆下的保险杠与现时安装的保险杠参数、规格等数据对比,确实如消费者投诉一样。经过综合分析、咨询相关部门以及约谈4S店的负责人,最终该4S店的负责人承认该配件以次品冒充正品销售。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对该4S店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工作人员也意识到由于自身的纰漏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
在选择修理或保养车辆的时候,一定要和经营者签订相应的合同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同时也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维权的时候“有理可说”。以假充真的欺诈消费者引发的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过调查和多次调解 最终4S店全额退款 且向消费者赔偿1万元整
来源:青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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