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无证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还想尽办法隐瞒自己的违法行为,企图逃过法律的惩罚,却不想被交警现场识破。
郑杰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 民警:事故发生在京藏公路兰州至西宁方向1751公里处,我们到达现场后,该驾驶人就积极进行事故处理。 据了解,这起事故是三辆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最后方车辆的驾驶人韩某十分配合交警的工作,并主动要求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位驾驶人的举动令交警感到意外,也让交警对其产生了怀疑。 赵杰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 民警:以往这种事故当事的驾驶人总会为事故找理由和原因,而这位驾驶人却一直积极配合我们处理事故要求赔偿。
为了安全起见,交警让三名驾驶人先将车开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后再进行处理,随后,在交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违法驾驶人韩某承认自己无证驾驶。 赵杰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 民警:经过我们查询,该违法驾驶人韩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韩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由于韩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且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事故发生,高速交警对该事故进行了认定。 赵杰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 民警:当事人韩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当事人韩某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