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西和高速公路通海路口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一辆绿色小型客车有意躲避交警的检查。
随后高速交警让驾驶人出具驾驶证和行车证,并安排民警调取西和高速公路上的卡口信息,对该车行驶的路线进行了调取。 星晨川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民警:调取卡口信息后发现,该车在西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时候,并不是现在的驾驶人,而是坐在副驾驶上的女士。 面对交警的询问,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子坚称自己的驾驶证没有带,随后高速交警通过该女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查。 星晨川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民警:通过我们核实,该女士的驾驶证在2018年就注销了,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但是按照规定驾驶证注销期间是不能开车上路的,如果开车上路行驶属于无证驾驶。 高速交警在现场对两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性。 星晨川 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可处于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高速交警提示无证驾驶、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请驾驶员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来源:百姓1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