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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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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15: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语】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西宁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西宁搅沫沫为您带来的整理。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暂时为:五年以内2.75%;五年以上3.25%

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注:二手房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五年,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超过十五年)。

贷款额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元,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为现有人均住房状况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的有关规定;

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40%。

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借款申请人责任,停止发放或追回已审批(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记入个人信用信息记录。

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与借款人面谈,了解掌握借款人家庭成员及现住房等情况,并由借款人填写《房屋登记情况查询表》,查询对象为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并经房产登记部门确认实际拥有住房套数。

由借款人进行书面诚信保证目前实有住房套数。

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借款人住房套数及是否具备贷款条件。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受理贷款业务。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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