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人渣!西宁一男子居然利用网络多次猥亵儿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9 18: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一个人都有童年,一个幸福美满的童年,可以治愈人一生,而不幸的童年,则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童年的幸福与否,直接关系着一个社会的幸福与否,但是偏偏有些人渣,在自己情欲的驱使下,将自己的魔爪伸向弱势的儿童

西宁一男子,利用网络多次,对未年满14岁的儿童,进行猥亵行为,通过威胁的手段,让其拍摄各种不雅照,供其观看,其手段简直可以说是流氓下作


案件经过

2019年11月23日,被害人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上诉人王某某。上诉人王某某在诱骗到被害人的照片后,利用被害人的照片相威胁获得其裸照。后上诉人王某某又在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或通过传播被害人裸照相威胁,或做虚假承诺要删除被害人裸照为诱饵,多次让被害人在QQ视频聊天过程中作出不雅行为,对被害人实施猥亵。

被告人王某某猥亵儿童一案,城西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宣判后,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可是经过一审

该男子居然不服

想要上诉

小编只想说

看你长得人模狗样

再看看你做的那些下作的事

居然还有脸上诉

幸好法律终究会将坏蛋绳之以法

对于伤害儿童

摧毁他人一生幸福人生的事

法律一定给他应有的审判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王某某为满足个人性刺激,明知被害人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QQ聊天方式引诱被害人网络传播裸照,威胁女童多次自行实施猥亵行为,并将相关自拍裸照及自行实施猥亵的视频传送给其观看,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原判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定性准确。综合考量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依法对上诉人王某某从重处罚、从严惩处。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上诉人王某某科刑适当。上诉人王某某及辩护人的诉辩意见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