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凌晨5时40分,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两名醉酒男子对我家大门进行踩踏,并对我实施殴打,请求出警”。
接警后,高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文某和赵某酒后经过本村文某某家时,文某无故对文某某家大门进行踩踏,文某某母亲将大门打开后,文某和赵某进入文某某家中,文某对闻讯赶来查看的文某某进行殴打。经讯问,文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乐都区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文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4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