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民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行政拘留1人。
2020年12月13日凌晨3时30分,民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指令称:“一男子酒后在川口派出所闹事,扰乱正常办公秩序,请立即出警处置。”接警后,治安大队案件组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违法嫌疑人赵某宏(男,32岁,系民和县转导乡人)在川垣新区某烧烤店内酒后搂抱服务员,被出警民警带至川口派出所处理。醒酒期间,赵某宏无故辱骂值班民警、踩踏办公设施、恶意吐痰等长达四小时之久,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查证属实后,赵某宏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民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赵某宏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现已执行拘留。 民警提示: 饮酒需量力而行,酒后切莫耍横滋事,一旦行为失控,伤人、伤己、伤家人。 来源:民和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