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导读:驾驶人何某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行驶与马某某驾驶的青A72***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青B0***挂中集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正面碰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马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且车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车辆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事故经过:2020年05月09日,驾驶人何某某驾驶甘AQ7***号起亚牌小型轿车,由民和古鄯镇往县城方向行驶,19时29分许,当车辆行驶至享(堂)-大(河家)线7公里+200米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由驾驶人马某某驾驶的青A72***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青B0***挂中集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核载33吨,实载70吨)发生正面碰撞,造成起亚牌小型轿车内驾驶人何某某、乘车人钟某某、丁某某、丁某某、张某某死亡,2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及责任: 驾驶人何某某驾驶车辆超速行驶,违法占道逆向行驶与马某某驾驶的青A72***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青B0***挂中集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正面碰撞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马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且车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在限速路段超速行驶、车辆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超速的危害: 一、超速行驶时驾驶人不能全面、正确感知车内外的变化,减弱了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 二、超速行驶时,驾驶人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给注意力转移带来困难; 三、超速行驶有时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影响驾驶人及时、准确地操作; 逆向行驶的危害: 逆向行驶主要表现在影响正常车辆行驶, 是一种严重妨碍车辆正常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幸。
来源:青海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