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发布消息,警方侦办一起挪用资金案,西宁一公司业务员挪用12.5万余元公司资金后投案自首。
11月10日,城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西宁一家公司相关负责人报警称,公司业务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12.5万余元公款挪用。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民警核查发现,40多岁的李某,是西宁一家工贸公司的业务员,她在工作期间,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私自挪用公司资金12.5万余元。警方调查核实的证据显示,李某将这笔钱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及日常消费。
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动到城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挪用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已对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