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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暖气管道,自家热别家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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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2 14: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省城海晏路38号院1号楼4单元西侧的居民向海晏路社区求助称,因二楼202住户私自改装暖气管道,造成楼上其他住户家暖气一直不热,希望社区协调,解决大家的取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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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反映

海晏路38号院1号楼4单元西侧的居民们说,他们二楼以上的暖气不热已经好几年了,听说是二楼202室住户私自改装了暖气管道,导致楼上暖气循环不好。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家里暖气冷冰冰的,不知怎样才能度过这个冬天。

记者调查

海晏路社区接到居民求助后,立即联系二楼202室的房主,可是房主说他们的房子已出租,有事找租住户解决,并向社区人员提供了租住户的联系方式。之后社区人员马上联系供热公司技术人员到二楼202室查看,发现二楼住户家的暖气管道改了,将整个单元西侧原有的回水主管截断了,热水只能在一二楼之间循环,导致楼上其他住户家里暖气不热。供热公司技术人员现场要求租住户把暖气管道恢复原状,可是租住户却说做不了主。

供热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多年来公司维修人员也多次上门,不是家中无人、就是家中有人也不开门,使得技术人员始终无法进入202室查看故障原因,此次在社区协助下,公司将制定出确实可行的改造方案,下周他们将派技术人员将二楼住户家改装的暖气管道恢复原状。

律师说法

就此,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认为:多数私自改装暖气的住户都抱着这样一种心态:我动的是我家的暖气管道,改成什么样和邻居没有任何关系。实际上,改装暖气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根据《青海省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以及《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户庭院管网及其室内供热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用户应当负责维修、更新改造,并接受供热单位监督,以保证供热效果。如果居民改造自家暖气系统,导致单元一侧供暖受到影响,就等于改造了所有居民共有的主管道,对楼上居民正常采暖造成影响,那就是触犯了相邻权、公用权,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暖企业和物业公司需要对业主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但业主也需要正确履行供暖环节中的义务和法律常识,不要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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