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两名男子急匆匆来到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说自己被人骗走了310万元现金,而当民警问及被骗时间时,竟然是发生在2015年。
接警后,民警立即对两名报案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报警人告诉民警,骗走他们钱的人是他们二人的一个朋友丁某。 杨旭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经侦大队 民警:犯罪嫌疑人丁某和受害人尹某陈某以前都在一个工地上干活,一直以来是朋友关系,2015年6月6日陈某、尹谋和犯罪嫌疑人丁某签订了一份城北区生物园区一个医药公司的工程合同,主要是跟仓储物流中心的。当时丁某告诉陈某和尹某这个工程已经中标了,你们把工程保证金交给我的话,我把这个工程交给你们干,保证金是310万元。 陈某和尹某对犯罪嫌疑人丁某的话深信不疑,随后立即和丁某签订了合同,并及时将钱转给了丁某,可是这说好的工程却一直迟迟无法动工,由于丁某是他们的好朋友,陈某和尹某非常相信他,再加上很多工程从立项到施工会经过很长时间,所以陈某和尹某就一直没有对此产生怀疑,这事情一拖就是好多年。 杨旭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经侦大队 民警:受害人陈某和尹某就信以为真,把这310万元交给了丁某,因为签订合同的日期是2015年的6月6日,但是一直到2019年工程没有开工,现在这个工地都已经建设完成了,受害人就发现他们上当受骗了。 随后民警对该案件展开了调查,并很快确定了丁某的犯罪事实。随即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展开调查,发现他居住在城北区锦绣江南小区,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丁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自己实施诈骗是为了偿还债务。 杨旭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经侦大队 民警:犯罪嫌疑人丁某一直以来也是包工程干工程,但是因为工程干的不是很好欠了很多债务,他听朋友说在生物园区有一个医药公司要在一个仓储物流的项目之后就谎称自己有这个项目,用来骗取受害人陈某和尹某的工程保证金,据犯罪嫌疑人丁某交代所得赃款都用于偿还个人之前的一些债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采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青海经济生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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