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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烦哟。 以前女朋友说婚前两家一起首付款,两个名字。 后来变成,我家付五成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加名字。 今天变成婚前,购房合同就得加她的名字。 购房合同我家首付40万,女方一分钱不出,婚前我一人还贷,婚后一起还。 我已经答应了,以后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婚后可以做房产公证。但有个前提,得提前还完房贷了,好像才能在房产本上加名字。 她现在闹,签购房合同时就必须得加她名字。40万也不是小数目啊,如果闹到最后分手,没结成婚,她可以直接分走20万。 她还觉得她受了委屈,没有得到保障,跟我闹分手,我真想分了算了,步步逼人。哪有还在谈恋爱时,我家出全部首付购房,还必须得在购房合同上加她名字了?各位沫友们给给建议,真的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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