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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的名义替朋友网贷,朋友拿到借款却翻脸不认人,忍受不了网贷公司催款的他,将朋友告上法庭……前不久,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去年12月的一天,陈斌接到了朋友苗伟的电话,苗伟在电话里告诉陈斌,自己所从事的消防工程出了点问题,需要一些资金,希望他能借一些钱给自己。听到朋友有困难,陈斌很想施以援手,但前一年他刚买了房,经济压力很大,手里实在没有闲钱,于是就委婉拒绝了苗伟。
过了几天,苗伟又找到陈斌。“既然你没钱借我,那你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帮我借点款吧?”苗伟说。听到朋友的这番话,苗伟心里有些犯嘀咕:“既然要通过网贷平台借钱,为啥你自己不能借呢?”他问陈斌,陈斌说因为自己的信誉有一些小问题,所以申请没通过,这才找到苗伟。
以自己的名义帮朋友借钱,这事靠谱吗?陈斌有点疑虑,但因为之前已经拒绝过苗伟一次,他碍于情面不好再拒绝,就答应了。于是,在没有考虑任何风险、考察网贷平台资质及网贷利息的情况下,陈斌不仅以自己的名义在网贷平台上贷款37万余元,信用卡套现两万余元,通过支付宝、微信、现金及刷卡的方式将上述款项借用给苗伟使用,而且没有向苗伟索取相应借据。
今年6月,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网贷公司开始催促陈斌还钱。陈斌找到了苗伟,让他快点把借款还上。苗伟先转给了陈斌一万元钱,说好剩下的钱一周之内转过来。一周过去了,苗伟没有音讯,陈斌打电话询问钱的事,苗伟说自己资金又出问题了,恐怕短时间内是还不上了。这次通话以后,苗伟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占线,一直打不通,人也联系不上。
另一边,网贷公司见陈斌不还钱,就对他开始了人身威胁、电话骚扰。10月9日,走投无路的陈斌将苗伟起诉至法院,要求苗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9万余元。
城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承办法官认定原告陈斌与被告苗伟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但由于陈斌缺乏相应的借条等债权凭证,结合他提交的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凭证等证据,认定陈斌向苗伟实际给付的借款本金为22万余元,依法判决苗伟返还陈斌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合计27万余元。
城西法院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借款时,要仔细核实网络借贷平台资质,知悉贷款利息和相应服务费等详细信息,审慎借款。且在他人要求以自己名义进行网络贷款时,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做好相应的借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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