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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刘某某、任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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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4: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7月,因重大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门源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承建曼大高速公路的中铁某集团公司某标段配置砂石料场一处(门源县东川镇辖区内),临时用地期限为两年。

微信图片_20190601142256.jpg

  2016年初,该标段项目部负责人违规将配置的砂石料场转包给私人采挖,期间又发生二次转包。2017年6月,门源县国土资源局责令该砂石料场停产进行恢复治理。

  2017年7月,在该砂石料场临时用地批复过期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情况下,砂场负责人任某某无视国家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非法采挖至2018年9月。非法采挖期间先后造成雇用作业人员铁某某、虎某某二人一伤一死的安全事故。故该标段项目部负责人刘某某、任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微信图片_20190601142302.jpg

  目前,该案已被门源县公安局依法移送起诉至门源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门源公安、金门源、海北新媒、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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