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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案件,违法行为人童某某被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19年5月10日11时30分,交警大队民警在日常路检路查中,在平大线24公里处对一名驾驶轻型货车男子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只出示了行驶证,称未携带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大队继续进行调查。
经询问查证,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童某某曾于2019年2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5月10日,驾驶员童某某一人驾车沿S102线(平互大公路)去拉运树苗,途中被交通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法给予童某某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500元。
民警提醒驾驶员:切忌存有侥幸心理违规驾驶,平安出行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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