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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助县公安局松多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侮辱村干部案,违法行为人马某斌、贾牛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之处罚。
2019年3月1日晚22时许,互助县松多乡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电话报警称:“村民马某斌酒后无故谩骂、殴打村干部,贾牛某在村微信工作群发送语音消息辱骂村干部,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请派出所查处。”接警后,松多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走访询问证人和固定语音消息证据,并依法将马某斌、贾牛某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马某斌对自己酒后无故辱骂、殴打村干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贾牛某对自己在村微信群辱骂村干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3月1日晚21时许,松多乡某村搬迁到威远镇的“松多新村”安置小区贾某家的卫生间发生渗水问题,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和村委会成员前往贾某家中查看,居住在该小区同一单元岳母家的村民马某斌酒后来到贾某家中,以贾某家卫生间渗水为由对村干部进行辱骂,村委成员在对其劝阻时,马某斌不但不听劝说,继而用脚踢踹村干部。当晚,在西宁市务工的该村村民贾牛某酒后看到有人在“某某村信息平台群”及“某某村一二三四社信息平台群”发送的卫生间渗水的照片后,在两个共有162人的微信群中发送语音消息,用污言秽语辱骂村干部时间长达3小时,严重损坏了村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马某斌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之处罚;贾牛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400元罚款之处罚。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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