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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祁连县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仁某某与被告索某某于1999年开始共同生活,2001年3月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已年满18周岁,次女现年8岁。婚初夫妻感情较好,以畜牧为生,共同经营着这个平凡的小家庭。但近几年,被告索某某酗酒成性,变卖家中牛羊,让生活日渐贫困。原告曾多次劝解被告戒酒好好过日子,被告充耳不闻,反而愈演愈烈,原告仁某某多次找双方家长及村委会劝导,都没有效果。被告索某某严重酗酒直接影响到了夫妻感情。
2018年5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索某某离婚,6月11日,经法院调解和好,被告愿意戒酒好好过日子。近日,原告又到法院起诉,因为被告长期饮酒且不改正,无法共同生活,再次要求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即使是当事人第二次起诉离婚,承办法官还是耐心倾听原告的苦诉,对被告酗酒的行为予以劝说,被告也承认自己没有戒酒,错失了原告给他的机会,原告认为,被告根本不可能戒酒,现在孩子们也深受其害,离婚是最好的选择。第一次在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经法院调解和好,被告给原告书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绝不饮酒,可被告不仅没有做到,反而酗酒更加严重,被告的行为是对家庭生活的不珍惜,原告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离婚协议。
法官寄语:小酒怡情,大酒伤身,甚至破坏家庭关系!法院会给你一次改错的机会,若不珍惜,到最后只能是妻离子散,小酌可以,切勿贪杯。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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