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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块湖长公示牌竖立在公园人工湖畔、湿地沿岸,全市市级公园内的21处人工湖、湿地全部有了湖长,由湖长进行管理。目前,在全市28座水库、86座涝池纳入了湖长制管理范围的同时,一处处人工水体也有了湖长,在我市形成一个湖长制与河长制相结合的河湖管理格局。
根据《西宁市湖长制实施方案》要求,林业部门制定了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包括人民公园、南山公园、野生动物园、植物园、文化公园、海棠公园、湟水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北山美丽园、宁湖湿地公园、湟水湿地公园、红叶谷等12个涉水单位,共21处湖面。采取分级方式设立湖长,设置总湖长1名,副总湖长4名,各涉水单位设置湖长、责任人和工作小组,协同推进湖长制工作。
在人民公园西人工湖畔,记者看到,一块湖长公示牌上正反两面分别写明了总湖长、副总湖长及人民公园西人工湖湖长的名字,注明了各自的责任和整治目标。
“通过湖长制管理,我们要加强对人工湖的管理与保护,维护人工湖生态系统完善,确保湖面面积不减少,湖水质量不下降。同时,积极开展湖沿岸绿化等。”人民公园园长也是人民公园西人工湖湖长,采访中他对记者说,开展人工湖沿岸绿化美化、种植睡莲、菖蒲、荷花、再力花等水生植物,还投放了10余吨鱼苗,来改善湖生态环境。同时,加强人工湖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完善救生、温馨提示、安全警示等设施,沿湖设置了多处救生圈放置点,加强日常巡护、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同时,不间断进行保洁,派出保洁队清理湖面垃圾,确保湖水干净清澈。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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