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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暂停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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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4 10: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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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航、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0元时代。

  据了解,2018年6月5日,时隔三年,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而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去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

  公开资料显示,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只是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项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公司可恢复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携程机票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发现,海航官网发布了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公告。"我们已收到相关航空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海航负责人称。

  不过,截至发稿时,南航等三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而根据此前的惯例,四大航中只要有一家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

  值得一提的是,眼下,正值春运机票预订高峰。这一利好消息,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出行开支。以长沙往返三亚为例,在1月5日后购买机票,可少花60元。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携程相关负责人提醒。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月5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来源:潇湘晨报、百姓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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