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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助县公安局哈拉直沟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使用伪造证件案,违法行为人毛某某被互助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2018年2月份,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某村民村民毛生某与甘肃籍女子张某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了婚,无法办理结婚证。毛生某为尽快办理妻子张某户口迁移手续及孩子出生申报户口手续,在手机微信聊天中得知一网名叫“诚信证件”的人能办理各种虚假证件,便通过微信与其联系具体办理费用等情况,联系好后毛某某便向名为“诚信证件”的微信好友提供了本人及妻子的身份信息及照片,随后毛某某收到了微信名为“诚信证件”的人寄来的“结婚证”。9月3日上午11时许,毛生某拿着伪造的结婚证到哈拉直沟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被细心的户籍员识破。
结婚证是政府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是违法行为,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毛某某被互助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并对伪造的结婚证件予以收缴。9月13日毛某某已被投送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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