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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偿献血者身体有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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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6 08: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西宁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他们想参加无偿献血,可是不知道对身体有哪些具体要求?献血后自己及亲属又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希望通过热线得到解答。
  记者从省血液中心献血办公室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健康人适量献血不仅无损健康,反而有益健康。对于健康的成年人来说,一次抽取10%左右的血(200毫升-400毫升),对身体完全无碍。有些人献血后觉得头晕乏力,多数是紧张的精神因素造成的。以下几类人献血需谨慎,大多数人养好身体后才可以献血了。
  ●半个月内拔牙者不能献血;打耳洞者,伤口愈合前暂不能献血;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能献血。●一年内输注全血者不能献血。●妇女月经前后三天不能献血。●哮喘患者不能献血;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和药物过敏等过敏患者也不可以献血。●贫血者不能献血。●感冒患者不能献血。●糖尿病患者不能献血。●做过脾切除者不能献血;做过切除胃、肾和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也不能献血。●多个性伴侣者不能献血:多个性伴侣者,血液容易感染各种疾病及性病,比如艾滋病、乙肝等。同理,男男同性恋者也不能献血,因为男男性行为容易传染艾滋病。另外,2012年出台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已经解除了女同性恋的献血禁令。
  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我省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政策的相关规定,在本省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时,凭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等有效证件享受下列优惠:
  ●献血后五年以内,本人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五倍的血液;五年后,本人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三倍的血液;献血量累计超过八百毫升的,本人终身免费用血。
  ●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时,免费使用本人献血量的等量血液。
  ●在同等临床条件下,优先保障献血者的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是一种博爱的行为,但是个人献血时要量力而行,要先确保自己的身体健康,才能去帮助别人。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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