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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婚姻法新规定,西宁这4类人拿了结婚证,也不是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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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4 10: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我国结婚登记是非常便捷的,对当事人的审查也是比较简单的。那么是不是拿了结婚证的人就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呢?这可不一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四类人,就算是拿了结婚证,法律上也是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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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事人未达到结婚年龄的。
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是在农村的有些地方,结婚的年纪去往往低于这个年龄,但是在婚姻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一时不察或者违规办理结婚登记,那么这样即使拿到了结婚证也是无效的,也就是在这样的婚姻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二、近亲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如果当事人是上述关系,那么他们的结婚从始至终都是无效的,而且还是违法的。所以,即使他们通过关系取得了结婚证,那么这证也什么作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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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患有疾病一方严重危害配偶的健康,或将疾病遗传给下一代。这些疾病有这六种: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瘫痪、麻风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所以在结婚前,婚前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婚姻法规定,患有这些疾病的人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已经结婚,法律上也不认可这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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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重婚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但是婚姻法规定,重婚是犯罪的,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是会被判刑的。
来源:吴大哥生活网

发表于 2017-9-4 10: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到可以结婚的年龄了,可惜单身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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