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我结婚的时候彩礼随便他们家给量力而行,然后给了两万, 当时已经登记过了,回他老家办酒才给的,他和我在我的城市生活! 之后就是婚后,我卖掉我原有的小户型,我父母又给我25万,首付总共付了67%左右, 买了一户三房两厅,他没出一分钱,其它以我的名义公积金贷款,婚前买有一辆十多万的车, 我跟他协议这套房子归我个人所有,以后再购买房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他开始很不乐意签字,说他也参与还款如果他被扫地出门了,什么也没有! 我说我作为一个比你大些的女人,我没有狮子大开口问你家要高额彩礼, 要房要车,我们在一起好好生活这个协议就是一张废纸,将来房子也是留给孩子的, 跟你姓的最后还不是你们家的,你不想好好生活,对我不好,我也只是保护好我的财产, 你能好好工作赚钱再投资我们不就有更多的资产了,你也不会一无所有!
现在你又不用愁房子车子,努力打拼就好!最后还是满意的签了!我这样要求签协议有错么? 案例二、我和男友在一起3年了,我们是奔着结婚谈恋爱的,所以早早的就开始攒钱, 想着结婚的时候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是,房价一路飙升,我们的钱终究还是不够。 我们商量,可以先找他爸妈拿点钱,再配上我们的10万元,就可以先付首付了,按揭贷款我们结婚以后可以慢慢还。 今天,他说他爸妈同意拿出15万,给我们付首付,但是,房产证必须写他爸妈或者他的名字,
言外之意就是不能写我的名字。这个我当然不同意,如果说是他们出全款买的房子, 写他们谁的名字我都没意见,但是现在只是付首付,而且10万里面也有我一半的血汗钱, 还有以后的贷款也是需要我们共同去还的,需要我们共同去奋斗的东西, 为什么不写我的名字?男友却觉得无所谓,他认为他爸妈出的钱多,就该听他们的, 他们怕以后我们会分开,到时候万一我们离婚了,他们就会吃亏。
现在都还没有结婚呢,就开始防着我了。我问他,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这么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们的感情?那你家里人不信我,不喜欢我, 如果我们分开了,我不也就没什么保障了么?结果他说,他是爱我的, 他也相信我,但是他怕父母不出钱,只能听他们的。还说我没结婚就怀疑他,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这样没有保障的婚姻,我怎么敢把我的一生赌给你?
你要是不写我的名字,那这婚就别结了,你去找一个不要房、不要车的去结婚吧! 朋友们,我的想法对吗?要求过分吗? 笔者虽然是男的,但是还是希望男同胞们站在女性角度思考问题。 购房首付虽然是父母给的,但是房贷是两个人一起还的,房子对于女性来说就是家, 这样才有安全感。一旦离婚。女性没有了青春,没有了房子以后还怎么生活。
来源:今日头条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