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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朝阳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李女士报警称,其在公厕遭到猥亵。
当日19时50分左右,李女士吃过晚饭后外出散步,由于内急就到附近的公厕上厕所,就在她上厕所途中突然看见一只手从厕所隔断下面的空隙处伸了过来,摸了其臀部一下。吓得李女士赶紧站了起来,匆忙提起裤子冲了出去,就看见一较胖的年轻男子正准备推开门逃跑,她上前一把将门摁住后,和这名男子撕扯了起来,而男子看到附近的保安赶来时,惊慌失措地又跑进了男厕所并将门锁上了。这时,李女士果断选择了报警,并在报警后和保安一起守在男厕所门口,直到接警后的朝阳派出所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将男子抓获。
经讯问,涉事男子张某今年25岁,是河南省郑州市人,从事个体经营。他交代为了寻求心理和生理上的刺激,欲对进公厕的女性伺机下手,遂在偷窥了李女士上厕所后就伸手摸了她一下。
8月1日,张某被城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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