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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一孩童误食饭店烧碱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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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8: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母亲带着4岁的儿子去吃饭,就在孩子去卫生间洗手时,一不留意,孩子将儿童洗手台上摆放的烧碱误当白方糖吃了下去,导致孩子当场口腔烧伤流血。目前,孩子仍在接受进一步治疗。孩子误食烧碱,家长指责饭店不应将这么危险的东西放在儿童洗手台;商家表示,孩子还小家长理应承担看护责任。到底谁之过?你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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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8: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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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8:18:0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饭店,那种东西是随便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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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00:09:5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宝宝饭店责任,家长也疏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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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09:22:0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商家把烧碱放洗手台是个啥意思,如果客人洗手把烧碱当洗衣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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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11:00:5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在电视上早就报道过了,主要责任在于家长,就如商家所说,正常的人包括大人孩子,都不会去卫生间找吃的。而且孩子身边一个监护人都没有。保洁员把烧碱放在台子上,转身锁门的空隙,小孩就自己抓着吃,孰对孰错?自己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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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利哇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7-3-22 19:31:3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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