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来青旅游深圳微博网友经历惊险一幕。 据深圳网友微博介绍,8月21日14时左右,其乘坐的旅游大巴由西宁往门源方向行驶,当其乘坐车辆行驶至西宁至大通高速公路时,突然从他的左前方迎面行驶来一辆白色的轿车,大巴车驾驶员立即避让,才避免了与这辆车发生碰撞。
8月31日10时41分,该网友通过微博进行举报,@青海交警总队、@青海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关注到此事后,立即介入调查并与网友取得联系。
经高速交警支队核查,网友所反映情况属实。该车违法地点为(西)宁大(通)高速公路0KM+500M处,正常行驶方向为由南向北行驶即西宁往大通方向,违法车辆行驶方向为沿道路东半幅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违法车辆为白色青BL1371号“夏利”牌小型汽车,经民警联系该车所有人,发现车辆所留联系电话已变更及停止使用。在查询该车时,民警发现此车违法未处理记录多达24条,且该车检验日期已于8月31日到期。 目前,高速交警支队已对网友提供的违法行为证据进行审核并录入违法系统,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鉴于该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技术检验及存在多条严重违法行为,高速交警支队已通知一线执勤民警如发现该车立即查扣,督促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式的道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等易引发交通事故,出行前应提前规划线路,在行驶中应注意观察路标、指示标志,如果错过出口或发现走错方向,应当在下一收费站掉头.在此希望所有的司机朋友,引以为戒,切忌在高速上掉头逆行。 来源 | 青海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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