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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省委“三基”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制定的青海省审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训练大纲(试行)和专业能力测评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全省审计岗位干部的专业基本能力建设全面启动。
审计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由审计工作基本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和安全保密能力5项能力组成,每项能力都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应具备的素质直接关联。《办法》旨在以建立审计岗位干部专业的基本能力标准框架为引导,通过基本能力的培训和测评,促进全省审计岗位干部培养良好的专业学习、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等能力,提升审计岗位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对审计专业人员基本能力评价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突出了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开展审计、掌握审计程序方法和质量要求、掌握审计技术方法、掌握政策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掌握各项保密制度等内容,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干部的业务能力提供了评价依据。将审计岗位干部基本能力训练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审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意识。严格按照测评范围、测评主体、测评方法、测评步骤等开展测评工作,对测评结果合格的,颁发《青海省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合格证》,作为审计干部上岗和任职的依据。(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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