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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湟中县坚持建管并举,以生态保护提升永续发展能力,全力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努力改善湟中“气”质。
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效,采取部门联动,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等方式,扩大检查路段和车辆范围,加大对渣土车、煤炭车等车辆的查处力度,对存在未覆盖、有抛撒、易扬散情况的车辆坚决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路检车辆80辆,超载车辆62起、当场处罚20起。全县34家建筑施工工地和商砼企业全面落实“五个100%”防控要求,推行封闭施工围挡、场地硬化、洒水降尘和各类堆料(渣)密闭贮存和覆盖工作,确保大气扬尘污染不反弹。
持续开展砂石资源整治,继续把整治乱采乱挖砂石资源作为保护生态、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公共设施安全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安排和部署,坚决打击了违法偷采盗挖砂石资源行为,截至目前,全县178家采洗沙场已全部关停,破坏的耕地已平整复垦1400亩,查处偷采盗挖砂点9处,下达处罚决定书25份,罚款金额7万元,有效防止了采砂现象反弹。
做好煤烟尘污染治理,着力推进堆煤场所整治工作,制定了《湟中县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建设方案》,整治无煤炭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点75家,依法关停强拆13家,已建成煤炭集中交易市场一级网点2个,二级配送网点26个,2016年计划新建煤炭集中交易市场2个,引导和鼓励煤炭经营企业和散户进驻集中交易市场进行煤炭集中储销,做到聚集、规范经营。2016年申报煤改气项目18家、改造分户采暖农村煤改气5080户,共184蒸吨;已完成30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全县油气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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