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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8家机动车检测负责人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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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6 07: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8家机动车检测负责人被约谈

          近期西宁市车管所接到多起群众投诉,为切实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4月14日下午,西宁市车管所召集全市8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西宁市车管所车管股股长贾清明介绍,我市个别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相应的工作责任心等问题。个别工作人员认为检车群众有求自己,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部分外检人员检验能力不足,效率低下。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西宁市车管所从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方面,要求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掌握公安部对机动车检测的事实标准和免检政策,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规范工作人员上岗行为;实行“阳光检测”;全面落实创新服务新举措,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果机动车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西宁市车管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的规定,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用其他车辆检验;利用计算机软件等手段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为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予以通过检验。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在检验活动中受贿、以职谋私的,由质量监督部门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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