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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客运车辆公路通行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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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12: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旅游客运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效推动全省道路旅游客运业健康有序发展,减少旅游客运的经营成本,充分体现交通建设成果惠及于民,省交通运输厅对我省道路旅游客运车辆实行了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凡经我省运管机构许可的非定线旅游客运车辆,在我省境内行驶收费公路可享受通行费减半收取的优惠。为保障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省公路运输管理局、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收费公路管理处积极沟通协作,确定了相关办理程序。

  据悉,从2015年12月28日起,我省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即可到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办理审核和优惠手续。对通过审核的旅游客运车辆,省高管局将予以办理车载电子标签(OBU)和青通卡,实行ETC快速通行;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将予以办理纸质优惠证,车辆过站凭证享受优惠。同时,省运管局要求旅游客运企业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旅游客运业服务水平,对发生较大服务质量事件、伪造转借优惠证、扰乱收费秩序的旅游客运车辆,除按照有关收费公路通行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取消相关车辆的通行费优惠资格。

  另悉,除制定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外,我省在促进全省旅游客运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还明确,将加大旅游客运运力投放力度、努力化解旅游淡季供需矛盾、建立旅游旺季应急运力储备机制、拓展季节性定线旅游客运、提升汽车客运站服务功能等一系列措施,全面促进全省旅游客运发展。

脑似青海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2-30 17: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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