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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塔高速:未保持车距20分钟五起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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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5 23: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未保持安全车距,短短20分钟内,在不到100米距离的高速路上发生了5起追尾事故,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据了解,9月13日20时40分许,高速四大队接到报警称,西塔高速3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出警后发现,该事故是由于后车驾驶人夜间行车未注意观察路况,与前车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加之前车后部未按照规定粘贴反光标志,造成此次事故。正当民警处理该事故时,后方有司机跑过来继续报警,称又有4起追尾事故发生,民警查勘现场后发现,这4起事故皆是因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追尾事故,至此,短短20分钟内,在不到100米距离的路上连续发生了5起追尾事故,所幸这些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为此,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夜间行车,司机朋友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降低车速行驶,并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及时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区域,摆放反光警示标志于150米以外,切勿图方便将警示标志摆放太近。(西宁晚报)



发表于 2015-9-17 08: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车距,说的简单啊,道交法的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我保持了合适的车距,后面的车一超车,加到我前面,我俩之间的距离就缩短了,达不到所谓的“安全车距”了吧。我想吃过这种亏的不在少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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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sa1hFr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0-29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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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624iu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1-23 19: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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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01: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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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05: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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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21: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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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22: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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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08: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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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0: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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