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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电话亭惨遭破坏 律师提醒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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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08: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仑在线讯 街头IC电话亭惨遭破坏令人惋惜,律师提醒广大市民,破坏公共设施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要以身试法。

11月11日,本报刊发了《我市街头IC电话亭“十有八残”》的报道,市民纷纷指责破坏电话亭“黑手”。当日,笔者采访了电信部门,据该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街头共有1300余部IC电话亭,维护方面是电信部门比较头疼的一件事,IC电话亭经常被人为破坏,加上自身产生故障,电信部门每天都要安排10人在我市大街小巷定期进行巡查维修,每年电话亭的清洁费用达10至12万元,而维护费用高达40至50万元。虽然目前户外IC电话亭总体上受到了冷遇,但是电信部门也不会因没有利润或者利润减少而撤掉公用电话,因为使用户外公用电话拨打110等应急电话都是免费的,如果有紧急情况发生,人们使用公用电话会很方便。但是,在笔者采访中,市民却普遍反映街头IC电话亭一般看不到有人管理及维修。到底有没有人维护,答案不得而知。

另外,一名姓李的律师告诉笔者,破坏、盗窃公共设施,是违法行为,要受法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气象、环境、地质、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中的其中一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作者:鲁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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