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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月9日,当***将偷窃的蟊贼身份告诉失主李女士时,李女士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闺蜜竟将黑手伸向了自己。
6月15日深夜,李女士和朋友聚会时,喝了点酒,感觉有些头晕的她便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与她同时回家的还有她的闺蜜小张,回到家后,觉得自己喝醉的李女士便睡着了,第二天李女士醒来,发现小张早已离去,同时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背包,大意的她并没有在意,以为酒醉后自己将背包落在什么地方了。6月29日,当李女士去银行补办银行卡时发现,自己卡内的现金已经被全部取走,这时李女士才想起,当时自己遗失的背包内还有自己的身份证,随即李女士走进了派出所报案。
***在询问李女士丢失背包时发现,当晚与李女士一同回家的小张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4日,***在我市抓获小张,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小张交代了其趁李女士熟睡之机,窃取李女士背包内现金500元,手机一部,并在第二天化妆之后利用李女士身份证窃取银行卡内现金5000元的犯罪事实。(来源:西宁晚报 实习记者 施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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