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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期以来,家住大通县桥头镇的张婆婆感到日子过得烦心极了。自己和王老头没领结婚证就住在一起,屡遭老头家暴却无力摆脱困境,她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事情缘由
张婆婆和王老头在一起生活九年了,但是一直没登记。刚开始两人还比较和睦,可渐渐地就因性格不合而经常发生争吵。去年有一天王老头竟然还动手打了她,张婆婆不想让孩子们担心,也就没告诉他们。今年以来两个人争吵次数逐渐增多,张婆婆又挨了几次打,感觉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同王老头提出要分开,然而老头坚决不同意。张婆婆这才将情况告诉了儿女,儿女出面调解时老头承诺不再动手打人,谁曾想上个月两个人吵架时王老头又动手打人,这次张婆婆下决心要和王老头分开。张婆婆想知道,如果男方还是不肯分开她该怎么办?她可以打官司要求分割财产吗?打官司胜算有多大呢?
律师观点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说,同居可以分为事实婚姻的同居以及非婚同居,1994年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1994年后未登记而同居的均按非婚同居处理,张婆婆与王老头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非婚同居,不属于婚姻关系。
非婚同居关系的处理办法有两种:如果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通常这种情况是靠当事人自行协议的办法予以解决。张婆婆的这种情况,可以自行解除与王老头的同居关系,法律不干涉;但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共同生活产生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记者 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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