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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着的贼竟在眼皮下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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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09: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8日,乘客金先生向晚报来电反映,他在当日乘坐的2路公交车上当场抓住了偷自己财物的小偷,他要求公交车司机将车开到最近派出所,但司机依然按站停车,导致小偷在混乱中从公交车窗逃之夭夭……
    事件回放
    3月8日十一点半左右,市民金先生从大十字站乘坐车牌号为青A60435的2路公交,公交车运行到东大街湟光站处,上车的人比较多,车内比较混乱。公交车出发后,金先生发现一男子的手伸进自己裤子后口袋内,他本能地摸了一下,发现裤子口袋被划了一道口子,好在眼疾手快,他当场抓住了小偷的手,并急忙向公交车司机呼喊,称自己抓到了小偷,让他将车开到附近派出所,交给公安部门,但该公车司机并未做出任何反应,当时车上的乘客也没有任何反应。公交车继续运行了几站,小偷趁不注意,从金先生手里挣脱,由车窗逃走,小偷逃走后,又有一名女乘客也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
    公交公司说法
    记者就这种情况采访了市公交总公司安全运营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公交公司目前没有硬性规定,说司机在乘客东西被盗的情况下一定要关好车门报警或开到派出所。但他认为在这种乘客当场抓住小偷的情况下该司机的做法有失妥当,比较正确的做法是司机先向乘客说明情况,征得大部分乘客同意后,将车开到附近的派出所。如果乘客不同意这么做,应将车停靠到路边,锁闭车门,然后发动乘客力量,并向公安部门报警,等待警方到现场处理。
    乘客说法
    昨日,记者采访了几名公交车乘客,说法不一,高先生说抓小偷是保护公共利益,不管是乘客或司机都应该帮忙抓小偷,即使是偷偷打个电话帮忙报警也行,大家团结起来,还怕制服不了一个小偷么;而刘女士则称,司机和乘客都有保护自己的心理,如果帮忙抓小偷,害怕小偷情绪过激拿出凶器伤人,也担心小偷日后打击报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当事人观点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金先生觉得很无助,他说如果当时司机肯带个头主动站出来,也许乘客们不会只当看客;如果有乘客挺身而出,给司机一些勇气和鼓励,那么司机也许会采取妥当措施。有时候人们缺乏的不是助人之心,而是那一点点勇气,恰是那一点点勇气才能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把冷漠转化为温暖。
    实习记者 凡尘

发表于 2014-3-11 13: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就是受“明哲保身”的错误教育太深,才导致犯罪分子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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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3: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应该被抓到派出所由政府人员依法放走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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